一、年報對象
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。
一、年報對象
在海關注冊登記或備案的報關單位(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、報關企業,含個體工商戶、農民專業合作社)。
二、報送時間
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。
三、報送內容
年報內容在現有向市場監管部門報送年報信息基礎上,增加英文名稱、英文地址、關務負責人、海關業務聯系人等海關年報事項(詳見下圖:不同企業類型填報數據項不同,具體以公示系統為準)。
四、報送方式
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(www.gsxt.gov.cn,簡稱“公示系統”)報送“多報合一”年報。
五、報送流程
第1步
第2步
第3步
第4步
第5步
第7步
新增的海關年報事項將不對社會公示,企業報送的年報信息由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向海關總署推送共享。已完成年報的企業,可以在完成報送之日起7日后,通過“中國海關企業進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臺”(credit.customs.gov.cn)查詢企業年報的狀態。
填報過程中,如遇到“報關信息”中的事項填寫問題,請咨詢海關12360熱線或中國電子口岸95198熱線,如遇到公示系統年報技術問題,請咨詢當地市場監管部門。
1. 提前年報:建議1-4月份完成年報報送,避免5-6月集中報送造成系統卡頓,影響年報報送。
2. 謹防詐騙:年報不收取任何費用,只要收費都是騙人的。
3. 調整:如企業信息為自動讀取(可能是上次填報信息),請根據實際情況如實調整并確認,以免校驗不通過耽誤企業年報。
4. 修改:如發現提交公示的年報信息有誤,須在6月30日之前登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進行修改。
第6步